做人其實很簡單,就好比穿團體服。懂得穿團體服的人深沈,不穿或者不懂得穿團體服的人淺薄。
人不穿團體服會是什麼樣子?這個問題太簡單了,用不著思考就可以回答,人不穿團體服當然還是人。
孩子生下來,捧在手心,讓你湧動無邊的愛意,花店,沒有人覺得孩子不可愛的;天氣熱了,脫光團體制服,跳入水中來兩下"狗趴式",自然酣暢淋漓;冬天來了,在溫暖的席夢思裡睡懶覺,裸睡的感覺同樣美妙……前面一種情形是不懂穿團體服,後面兩種情形只是暫時不穿團體制服,脫髮原因,但都是不穿團體服的合理現實。由此可以推斷,不穿團體服的人不穿團體服還是人,不會變成豬或者狗。
人要不要穿團體服?陽光下,你脫光團體服在大街上行走,無疑會招來非議。你看那些搞行為藝術的,引來多少驚異的目光?好在他們還有"藝術"光環罩著,遮遮掩掩露兩下,留下幾張照片便落荒而逃,終究還是不能裸著生活。偶爾在大街上看到一兩個赤身裸體的人,那一定是瘋子,迎來的目光不是悲憫,就是厭惡。由此可以推斷,不穿團體服在大街上行走的人一定不正常,行為藝術家是這樣,瘋子也是這樣,孩子不具備正常人的思維自然不在其列。試想一下,人如果摒棄世俗觀念,全都赤身裸體生活。我可以斷定,那個時代一定毫無藝術或者美感可言,社會當然不是進化,而是倒退,重回到了茹毛飲血的原始社會,假牙。
這樣說來,做人還真得穿著團體服。穿團體服的好處多著,擋雨保暖不用說,最大的好處可以遮羞,身上的缺陷,用團體服包容,誰也不會知道。會穿衣的人憑借華麗的團體服可以增添魅力,讓人側目。另外,欲蓋彌彰的穿著能讓人產生無窮遐想,讓意想的美幻生得無比美侖美奐。 團體服 T恤 POLO衫
會穿團體服的人自然會做人。人光懂穿團體服還不夠,要會穿,講究穿,懂得把你的得體和魅力,用遮掩的方式表現給觀眾。做人也是一樣,言行要得體,就是要懂得遮掩。太真和太直了,就象赤身裸體一樣,一下子可以把你看穿,自然不行。試想艷照門事件的主角陳冠希,前面做人做得多好,在大舞臺上人模人樣的,把遮掩的哲學詮釋得淋漓盡致,自然風光一時。可是到後面不小心就走了光,把團體服弄丟了。說穿了還是遮掩不夠,穿衣的好處沒有弄透,專業清潔,弄得聲名狼藉,成了過街老鼠。所以做人的好壞,就如同穿團體服道理一樣,遮掩得成功與否,做人也就做得出色與否。
說了半天,就是為了證明一個道理,松山區通水管,人不能肆無忌憚曝露自己真實的思想,信馬由韁放縱自己的行為,月經,而要受道德、法律和社會潛規則的約束,懂得在這些規則中曲意逢迎,優勝劣汰,找到一件適合自己的合理外衣。只有這樣纔能把做人的道理悟得深沈。否則,人就是一個在大街上赤身裸體奔走的行者,與飛禽走獸無異。
- Jul 20 Sat 2013 01:15
脫髮原因做人其實很簡單,就好比穿團體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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