犯罪嫌疑人丁某是古井假日酒店六樓“天池桑拿”的負責人,據丁某交待,自2006年自己承包“天池”桑拿至今,先後招聘多名賣淫酒店小姐,除毛,並對招聘的酒店小姐進行面試和培訓,之後以890元和1290元的價格組織招聘來的小姐在浴場賣淫,賣淫的錢與酒店小姐按比例分成,同時,每個酒店小姐每個月還需向浴場繳納2000元的管理費,置物架。
據丁某交待,這家桑拿中心為客人提供三種服務形式,保健按摩和中醫推拿是比較正規的項目,另外一種則是性交易買賣名叫“服務”。客人來到桑拿中心後如需要第三種服務,借貸,就會找個包廂等待,丁某再按照“先來後到”安排賣婬女去客人的房間做按摩(指性交易)。如果是890元的服務,丁某分成得530元,如果是1290元的服務,丁某則提成830元,21點玩法,據丁某估算,自己每個月淨賺4萬元,三年來掙錢近150萬元。
“酒店小姐”上崗統一服裝培訓技能
“需面試才能夠上班,上班之後進行技能培訓,幹活先交1000元押金,員工有自己特定的號碼……”乍一看去,這像是一家公司為員工定的規矩,但實際上,這是一些人控制婦女賣淫牟利的“法寶”。據丁某稱,在營業時間內,賣婬女不允許離開“天池”,只有每個月例假那幾天才可以休息,有的酒店小姐平均下來接四五個活。
“賣婬女上班之前進行面試,酒店小姐面試需要有兩個條件,一是以前必須做過按摩(指賣淫),二是還要長相好看,滿足這兩個條件就可以在浴場上班了”。在公安機關的筆錄上,照明燈條,涉嫌組織婦女賣淫的丁某交待。據了解,這家位於五星級酒店六樓的“天池”浴場,為了加強對“酒店小姐”的管理,從事賣淫的“酒店小姐”上崗前進行嚴格的技能培訓,並統一著裝,制定了嚴格的管理制度。該浴場的管理人員董某和王某就具體負責這方面的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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